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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日上午,蓮湖區法院在任家口社區公開審理該案,五六十名社區居民旁聽 華商報記者 葉原 攝
  華商報訊(記者寧軍)見紅燈亮著仍準備橫穿馬路,與協勤員發生衝突又打傷交警。因妨害公務,兩個衝動的小伙昨日被蓮湖區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。
  協勤員勸阻闖紅燈起衝突
  24歲的渭南小伙陳某和26歲的旬邑小伙潘某都在西安打工。今年5月23日下午2時30分,兩人經過西大街與廣濟街十字,由南向北準備闖紅燈橫穿馬路時,被在此處負責維持秩序的協勤員趙某制止。隨後,陳某與趙某爭執並廝打起來。正在執勤的交警蓮湖大隊民警薑某看到後上前制止,遭陳某、潘某毆打致鼻流血,多處軟組織損傷。巡警趕到後將二人帶走。
  陳、潘二人採取暴力手段,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,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,10月初,檢察院對二人提起公訴。
  兩人稱一時衝動動了手
  昨日上午,蓮湖區法院在任家口社區公開開庭審理該案,有五六十名居民旁聽。庭審中,陳某、潘某對指控供認不諱,表示認罪。質證階段,公訴人宣讀了當時目擊者的證言。“(衝突後)交警跑過去,就被(陳某)打了一拳,另一個小伙也動手了。”
  “我們是闖紅燈了……(與協勤員發生衝突後)交警上來勸阻,我以為他要打我,一時衝動(打了人)。”陳某低頭表示後悔。兩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說,陳某、潘某認罪態度好,希望從處判處。經過一上午的審理,法院當庭以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7個月。宣判後,兩名被告人表示不上訴。
  行人闖紅燈違法且不安全
  從今年9月1日起,《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》開始實施,其中規定對行人、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將給予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。有交警告訴華商報記者,行人闖紅燈,不僅違法,也極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,不但會對行人自身安全帶來威脅,還會引起交通混亂。
  (原標題:闖紅燈被制止打傷交警 兩小伙分別獲刑7個月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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